桩号:直观的来讲就是道路中心线的长度。作用就是准确地标示出道路上的某一位置。软件要求同一桩号序列在图面上必须是连续的。
桩号代号:是桩号序列的标识。既然是标识就应具有唯一性,也就是说同一工程中某一桩号代号仅能对应于一条连续的中心线。另外,桩号代号关系到对应道路相关的中间数据文件及成果文件的文件名(桩号代号和文件名对应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)。中心线的相关信息记录于其扩展数据中(随图)。
鉴于以上原因,为了保证桩号代号在同一工程中的唯一性,在设计过程中尽量不要拷贝、复制已经定义过桩号的道路中心线。如果必须拷贝的话,一定要在拷贝后用[平面]/[实体数据取消]命令清除其桩号信息。
单击[路线--定义桩号] ,命令行提示:
回车退出 / 选择要定义桩号的道路中心线: 选择要定义桩号的道路中心线,如果选择的中心线已经定义过桩号了,软件会询问是否取消现有的桩号定义。
回车退出 / 设定捕捉O / 点取桩号基点: 确定桩号的起始位置
起始桩号<0.0>:
桩号沿图中箭头所示方向: 减小 S / <回车增加>:桩号方向
回车后弹出“桩号代号输入”窗口,如图 5.447:
注意:桩号代号的设置是为了便于对同一图面上多条道路的管理
桩号代号和道路名称要设定好,后面的设计过程中产生的标高文件等数据文件会与桩号代号对应,若不对应会出现错误。
选中“设为主桩号”可直接把当前定义的桩号设置为系统的当前操作桩号。